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中,对数字经济首次以“单独成段”的方式进行了表述,足可见国家对于数字经济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加深。
随着顶层设计的逐步明晰,在前期快速发展的基础之上,如何把数字经济转化为未来发展的关键增量,进而推动形成竞争新优势、促进数字新业态发展取得新进展,已成为下一阶段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的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数据要素价值不断释放,数字化转型进程持续加快。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推进,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数字经济已成为当前最具活力、最具创新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形态,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增长极之一。截至目前,数字经济取得的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数字产业化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数据中心、5G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数字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不断融合,逐步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持续活跃,量子信息技术逐步从学术研究和实验探索,走向样机研制、产品开发与应用探索。大数据战略布局持续深化,国内围绕数据要素的各个方面正加速布局和创新发展,大数据产业正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要素、资源、动力、观念。区块链技术应用加速演进,我国区块链产业基础、产业链条、产业环境和产业生态日益完善,为各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新的驱动力。
基于数字技术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我国已基本形成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包括智能计算、数据服务、开源开发框架、核心平台和关键应用的全产业链布局,新的商业模式应运而生;形成以少数领军企业为中心,一批科技企业加速跟进,大批创业型企业不断涌现的产业发展格局。
●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
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新冠肺炎疫情在对经济增长、就业、全球贸易等造成重大负面冲击的同时,也给数字化转型带来了历史性的加速发展机遇。其加速数字化转型的经济机理可归纳为三大效应:需求端的转型意愿改善效应、转型需求创造效应,以及供给端的转型供给升级效应。疫情也充分彰显了数字化转型在提升企业韧性、弹性方面的巨大价值。
工业互联网成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新途径。经过大量理论和实践探索,工业互联网已从概念形成普及进入到应用实践推广的新阶段,在经济社会各领域中加速应用推广,几乎涵盖了各个行业、各个价值环节,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赋能初步显现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工业互联网是实现数据驱动的数字化转型新路径,正成为实体经济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的新方法论。
●数字经济产业环境更加优化
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智慧城市建设加速升级,数字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均不断提升。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在经过概念普及期之后,已经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多部委出台政策文件加快数字孪生技术、应用、产业的发展,“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与此同时,数字经济法治建设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立法密集出台,抓紧补齐制度短板,构建数字经济良法体系,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的融合与完善
●与实体产业实现深度融合
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融合有助于打破时空限制,促进企业在数字平台汇聚。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化,数字化转型将为实体产业带来新机遇,催生新业态、新形态,加速实体行业数字化升级改造步伐,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以智慧工厂建设为例。智慧工厂是指以智能设备和网络基础设施为核心,运用先进工艺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软件及相应软硬件产品,建立一个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的信息集成共享平台。
数字经济和实体产业深度融合将给产业发展逻辑、组织形态、发展形态带来结构性、颠覆性变化。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数字经济与数字技术的发展,可以带来治理工具的丰富、治理效能的提升、治理决策的精准,从而使得治理体系更为完善。数字经济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实体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新路径。
面对这一形势变化,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着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依托数字技术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通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实体产业,催生产业互联网、智慧政务、智能制造、远程医疗等新产业新业态。数字经济将为国家治理高质量发展赋能,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发展建议
●推动数字立法的不断完善
新一轮渗透经济领域的数字技术革命构筑起丰富多样的创新创业数字生态系统,同时在运转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数据基础设施落后、通信连接通路狭窄、数字资产界定归属与流转规则模糊、数据共享与跨境流动受限、数据隐私与数据利用博弈,以及数字化交易平台、数字化交通提供、数字化金融服务等监管机构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棘手问题。
对此,国家应当加快推进数据立法进度,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体系。
●加强数字经济产业产学研一体化
一方面,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科技计划管理顶层设计,统筹科技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引领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取得积极成效。
另一方面,要健全相应的科研人才激励政策。近年来,科技部支持企业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将来自企业的人才纳入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完善和落实人才配套措施,进一步推进成果评价、科技评价和学科评价体系改革。
●鼓励企业核心技术领域自主创新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关键在于推动新技术和数字经济的结合。企业在推动数字经济和技术结合的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企业还应在数字经济的应用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场景结合模式,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和更多数字经济的发展场景相结合。
在数字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方面,企业要始终保持前瞻性的研究,大胆创新,在数字经济的模式领域进行深入探索。